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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长江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应急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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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江苏
源发布时间: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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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江苏省长江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应急治理)工程已经江苏省水利厅以《省水利厅关于加快组织开展长江堤防应急治理前期工作的通知************有限公司,现对江苏省长江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应急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镇江、泰州、无锡市

2.2项目概况

江苏境内长江干流总长432.5千米,涉及南京、镇江、扬州、常州、泰州、无锡、苏州、南通八市,江堤是我省长江干流防洪的主要屏障。2024年入汛以来,我省长江干流南京至江阴段潮位超警29天,镇江、泰州、无锡等地堤防出现了一定的汛情、险情。针对堤防险工段水毁和薄弱环节、病险涵闸及泵站漏水、防汛通道损毁严重等问题,急需进行治理,以补齐长江防洪短板,消除现有长江堤防及病险建筑物的安全隐患,保证我省长江干流堤防的安全。

次应急治理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实施长江堤防加固总长约32.5千米18处,拆建(加固)建筑物28座,估算投资约10亿元。其中,镇江境内实施丹徒、扬中段堤防加固长度约24.0千米,拆建(加固)建筑物约28座;泰州境内实施靖江段堤防加固,长度约7.5千米;无锡境内实施江阴段堤防加固、长度约1千米。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共一个标段,包括工程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含图纸、带编码的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预算编制、技术标准和要求)、施工图设计(含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工作及增补完善工程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以及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各阶段的勘测、设计工作和其他必要的前置要件,以及水保、环保、移民安置、用地、稳评、航评等各专题报告编制和审查过程中的服务工作,并提交各阶段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

2.4勘察设计周期

本合同项目服务期为:562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工作结束之日止。

各阶段设计周期要求:

1)签订合同后20天内提交工程初步设计文件,供招标人上报审批;

2)通过初步设计审查会之日起10天内,提供修改完成的初步设计文件;

3)工程初步设计得到上级批复起15天内提交达到施工图深度的招标设计(含图纸、带编码的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预算编制、技术标准和要求)文件;

4)根据工程招标进度及时提供对应的施工图全部设计文件;

5)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后10日内完成补充、修改;

6)测量与勘探等其他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要求。

7)相关前置要件办理按规定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复或备案),成果提供时间需满足项目审批进度需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能够承担勘察、设计服务的独立法人,资质要求分别如下: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工程专业甲级

b.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水文地质勘察甲级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初设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时间为准,下同)有工程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初设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单位业绩。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项目负责人(联合体由设计牵头人拟派)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类高级技术职称

5)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6)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7)勘察专业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8)勘察设备要求: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9)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仅限于“设计+勘察”组成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牵头,并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8.2“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913日至2024923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 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 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5.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

5.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011900。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模式递交方式

不见面现场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本交易平台递交。

6.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6.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交易大厅)。

6.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客服QQ:******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客服QQ:******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客服QQ:******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项目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主要专业设计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勘察专业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勘察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1.社会保险

提供本单位在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打印清单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未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尚未退休人员,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和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派遣工作的,提供来本单位工作的派遣/任命文件和派出单位与本单位的关系说明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和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

12.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投标人须知第1.4.2规定

13.分包人资格

符合第2“投标人须知1.11.1项规定

14.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 60%;65%;70% ,开标现场抽取;

B******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首先剔除低于85%的投标报价,在此基础上按有效标投标人数量分别计算B值有效标>5时,B为剔除投标人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后的各投标报价平均值有效标≤5时,无需剔除若所有报价均低于85%,则B按85%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计算基数×100%。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计算基数=(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中的勘测设计费+各专项设计费)

8.4分值构成:见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所有得分的业绩、证书、证明材料等均应提供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将不予赋分。

8.5.1报价20分:

序号

项目

评审内容

分值

1

投标报价

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8.3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2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1%,20分基础上扣0.7分;

每低1%,20分基础上0.5分;

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用插入法计算。

20

8.5.2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58分;

序号

项目

评审内容

分值

1

对项目的理解及总体设计思路

1)投标人了解本工程宏观情况,熟悉工程具体情况,对工程建设目标和任务理解透彻,对本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最高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对本工程的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提出了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最高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8

2

工程布局和规模以及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

1)投标人工程布局和规模论证技术方案可行、合理,采用不同方案的比选因素分析合理,优化思路清晰的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投标人确定的工程方案布局考虑全面,能够与周围环境很好协调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7

3

工程勘察方案

1)主要勘察方法合理可行的得3分;

2)工程勘察投入的主要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退场计划合理可行的得2分;

3)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合理可行的得3分;

4)确保安全、文明作业的技术组织措施合理可行的得3分;

5)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合理可行的得2分。

以上各项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13

4

工程设计方案

1)对本工程建设必要性分析全面、准确;熟悉本工程建设条件,施工组织设计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通过多方案的比选后,推荐的设计方案技术可行、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最高得8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2)对本项目施工阶段的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最高得7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15

5

质量保证措施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保证措施可行的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5

6

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进度计划与控制措施合理可行的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4

7

工程投资控制措施

有合理的投资控制方案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3

8

现场及后续服务计划

有现场和后续服务计划和承诺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3

8.5.3资信业绩:10分

序号

项目

评审内容

分值

1

体系认证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每少1个扣1分。提供认证证书,否则不得分。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为准。

3

2

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初设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时间为准,下同)有工程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设计业绩,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初设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单位业绩。

(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分,以项目负责人得分优先。)

2

3

项目负责人素质

1)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类正高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证书的得1分,提供相应证书,否则不得分。

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初设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时间为准,下同)有工程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设计业绩作为项目负责人的有一项业绩得1分,最多得2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初设批复文件或行政许可文件,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其担任职位的,则需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分,以项目负责人得分优先。)

5

8.5.4其他评分因素:12分。

序号

项目

评审内容

分值

1

技术负责人素质

1)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类高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提供相应证书,否则不得分。

2)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证书的得1分,提供相应证书,否则不得分。

2

2

人力资源配置

1)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投标人(含联合体)各专业负责人(水工、规划、岩土、测量(测绘)、水机、金结、结构<房建>、建筑<房建>、造价、水保、环保、道路、移民)配备齐全得6.5分,各专业人员不得兼任,缺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专业以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或毕业证书为准,提供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或毕业证书,否则不得分。

2)在上述人员配备齐全的基础上,具有高级职称的每有一人得0.5分,最多得3.5分,提供职称证书,否则不得分。

10

 

9.其他内容

/

10.发布公告媒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发布。

11.联系方式

******水利局

地址:镇江市梦溪路40号、泰州市海陵南路309号无锡市梁溪区运河东路288号

邮编:212003、241031、225300

联系人:巩伦宝

电话:0511-******

 

******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04室

邮编: 210019  

联系人:印歌华、鲍璐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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