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1181-JZCG-G2024-003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院医用直线加速器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9-25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更正事项:前附表
更正内容:“特别说明:无”更正为:
“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按下列条款执行:
(1)两个及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声明。(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确定牵头人,将联合协议编制在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评标办法及标准中评审细则内容联合体一方满足即可。”
2.更正事项:符合性审查:
更正内容:“投标报价。审查内容: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未发现属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更正为“投标报价。审查内容: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未发现属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联合体说明:联合体提供联合协议和联合体共同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的牵头人单位盖章即可,即除联合协议外,其余签字/盖章处均由牵头人单位完成签字/盖章,与联合体中各成员的行为具有同等效力。”
3. 更正事项:资格性审查
更正内容:
序号 | 审查要素 | 审查内容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投标函或资格承诺函。 (2)“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credit.jiangsu.gov.cn/)的查询结果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 |
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无 |
7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
8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设备,需具备以下特定资格: (1)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资格。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备案凭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9 | 资格承诺函 | 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 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以上 2-5 项相应的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格式要求见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
更正为:
序号 | 审查要素 | 审查内容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1)投标函或资格承诺函。 (2)“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credit.jiangsu.gov.cn/)的查询结果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 (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无 |
7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
8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设备,需具备以下特定资格: (1)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资格。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备案凭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9 | 资格承诺函 | 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 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以上 2-5 项相应的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格式要求见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
更正日期:2024-10-11
1.无效投标的情形:(21)如是联合体投标,未提供有效联合协议的。
2.投标文件(格式):二、资格条件
(一)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以上(一)至(五)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应当同时提供。
3.投标文件(格式):五、其他部分 (四)联合体协议书
1.采购人信息
******医院
单位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新民西路2号
联系人:毛林霞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管理中心
******委员会207室(开发区凤凰路20号)
联系人:蒋晓燕
联系电话:0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晓燕
电话:0511-******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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