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招标查询> 招标详情
镇江市公安局顶空气相色谱仪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江苏
|类型:变更通知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变更通知
区域:江苏
源发布时间:2024-10-30
项目名称:******[查看]
项目编号:******[查看]
招标单位:******[查看]
招标联系人:******[查看]
招标联系电话:******[查看]
*符合收录标准*
正文附件下载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1100-LXDL-G2024-00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公安局顶空气相色谱仪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10-2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四部分采购需求中

项目工期及项目地点

1、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2、项目地点:由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 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 30%作为预付款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2、全部货物进场、安装调试完毕运行三个月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款的80%

3、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运行 年无问题后,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合同尾款遇有服务响应扣款情形,按扣除后支付清余款

 

现变更为:

项目工期及项目地点

1、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2、项目地点:由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 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 30%作为预付款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2、全部货物进场、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方验收合格运行一年后,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款的90

3、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运行年无问题后,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款的95

4、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运行年无问题后,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合同尾款遇有服务响应扣款情形,按扣除后支付清余款

更正日期:2024-10-30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中内容与本更正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其他事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

单位地址:镇江市润州区九华山路9号

联系人:胡维家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镇江市京口区清河路合山府1栋门面房103

联系人:蒋圆圆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圆圆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查看信息来源网站
快照:2024-10-30
收藏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招标文件下载 x
绑定手机号码
10秒快速绑定,找项目快人一步
公司名称:*
姓名:*
关键词:
手机号:*
验证码:* 发送验证码 已发送(60s)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VIP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立即开通(688/年)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立即提升会员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