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1100-ZCJS-G2024-0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公安局文检实验室显微观察仪器及配套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10-3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
供货要求:
1.供货期:自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部署、安装调试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且供应商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30%的合同款;全部设备安装、改造结束并经验收合格正常使用,且供应商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现变更为:
供货要求:
1.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付款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 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的 30%作为预付款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2、全部货物进场、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并运行一年后,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款的90%;
3、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运行两年无问题后,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款的95%;
4、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运行三年无问题后,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合同尾款,遇有服务响应扣款情形,按扣除后支付清余款。
更正日期:2024-11-01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
单位地址:镇江市九华山路9号
联系人:胡维家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南徐大道62号3幢A区C栋1717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