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DYA990007-202402-07
一、招标概况
2024年当阳市高标准农田项目施工16标段于2024年10月30日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名 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02 | ******.51 | ******.86 | |
质量目标 | 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 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 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 |
履约期限(天)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180日历天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1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D******2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0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苏)JZ安许证字[2005]070138 | (鄂)JZ安许证字[2017]015719 | (云)JZ安许证字[2015]000263 | |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 | 傅敏,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苏******1584 | 朱莹,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鄂******6490 | 李亚兵,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云************ |
技术负责人 | 朱信涛,其他,******0238 | 余辉,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水利工程师,鄂******4883、武职任[2023]336号 | 杨成兵,其他,******11247 | |
施工员 | 王迎强,岗位证,SGL******818 | 陈硕,岗位证,SGL******874 | 张立伟,岗位证,SGL******462、SGL******462 | |
质量(检)员 | 王正,岗位证,SGL******944 | 刘阿恩,岗位证,SGL******590 | 曾自翠,岗位证,SGL******085 | |
安全员 | 景秀华,其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SGL******934、苏水安C(2021)00795 | 喻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水安C******212 | 张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云水安C******036 | |
资料员 | 刘玉刚,其他,SGL******938 | 田传胜,其他,SGL******926 | 杨杰伟,其他,SGL******265 | |
材料员 | 吴小勇,岗位证,SGL******951 | 丁月,岗位证,SGL******995 | 王小燕,岗位证,SGL******260 |
业绩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有限公司 | 嵩明县2022年杨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 487.59 | 李亚兵 | ||
2022年新平县扬武、建兴等5乡镇尼鲱、磨味等5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三标段) | 1116.01 | 李亚兵 | |||
2022年度维西县(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标段 | 490.92 | 李亚兵 | |||
******有限公司 | 广水市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吉阳等15个村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项目十四标段(陈巷镇吉阳村) | 524.2 | 朱莹 | ||
2023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高标准农田项目五标段 | 878.18 | 朱莹 | |||
2019年度蕲春县蕲州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 | 412.07 | 朱莹 | |||
潼南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十一标段 | 1474.22 | 吕良军 | |||
******有限公司 | ******街道项目区改造提升项目 | 360.3 | 傅敏 | ||
2022年度连云港市灌云县南岗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施工 | 2207.8 | 傅敏 | |||
2021年度灌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龙苴镇龙苴片二标段工程施工 | 566.5 | 傅敏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2024年11月29日11:00(北京时间)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三室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02日 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05日 17时0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办公室
电话:******
******有限公司
电话:******
******农村局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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