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名称:江苏扬中经济开发限值限量监测监控体系运维项目。
服务范围:开展江苏扬中经济开发区限值限量监测监控体系中的常规六参数空气站(2套),挥发性有机物pams57组分监测站(2套),微型空气站(26套)运维服务,具体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须按采购人要求将所有工作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实施完毕。
服务时间:12个月。
服务标准: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所供的项目服务必须遵守国家颁布标准和有关规定。
杨开放、黄佳、陈华
经采购人及招标代理双方协商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壹万伍仟元整计取(¥15000.00);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必须公开供应商得分和排序:
名次
供应商名称
得分
1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79.21
2
******有限公司
73.33
3
38.50
4
34.38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
单位地址:江苏省扬中市
联系人:黄佳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地址:扬中市中电大道688号浩云湾27幢04室
联系人:张梦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梦雅
电话:******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JSZC-321182-JJGS-C2025-0007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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