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冷链中心一区子项目1#冷库货架购置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冷链中心一区子项目1#冷库货架购置项目。
1.2 采购人:******有限公司。
1.3 釆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有资金,已落实100%。
1.5 采购项目概况:
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一期工程冷链作业一区子项目仓储区1#冷库建筑面积约为3.3万平方米,其中1-5层冷藏间面积为4496.63㎡,一层、二层冷藏间层高为11.7m(净高10m),穿堂层高净高6m;三层、四层、五层冷藏间7.8m(净高6.2m),穿堂层高净高5m,以1#冷库实际完工情况为准。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成交份额:100% 。
1.7 项目编号:YG******62。
1.8 项目类别:货物类。
1.9 最高限价:******.78元。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有限公司提供冷库货架,以保障冷链业务的顺利开展。
2.2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止。其中,工期90个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货架安装完毕(整个工期包含货物生产制作、运输、安装);质保期2年。
2.3 服务地点:广州市。
2.4 服务质量标准:合格,满足第二章《采购人需求》中参数要求。
2.5 安全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采购人项目管理手册及安全管理制度。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依法设立要求:供应商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分公司响应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2)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
(3) 财务要求:/。
(4) 业绩要求:/。
(5) 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记录名单;不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非企业性质单位不适用)。
(6)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7) 其他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其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否则按否决其响应处理。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8月23日00:00至2025年8月29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自行下载询比采购文件。
4.2 釆购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4.3 供应商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日09:30,地点为: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5.2 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5年9月1日9:30-10:30。逾时解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响应。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报价结果,供应商可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查看报价情况。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开启。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釆购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p92/index.html)******集团采购信息化平台(******:18003)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 其他
8.1 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参加响应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fwzn/003001/list.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响应前请确认CA有效期)。
8.2 如澄清或者修改有重新发布电子询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使用澄清或者修改后最新发布的电子询比采购文件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8.3 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响应文件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一概不接收。
8.4 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5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8.6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8.7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8 平台技术支持
如响应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技术客服协助处理。
技术支持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9 联系方式
9.1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9.2 异议受理部门
******有限公司
地 ******管理中心
联系人:陈工
电 话:******
9.3 采购人
******有限公司
地 ******管理中心
联系人:陈工
电 话:******
9.4 采购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街道北环路87号2号楼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
邮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