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因******有限公司RM水电站导流洞土建及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施工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竞价采购方式(项目编号PC-0101-25J5-FG0071)进行下列货物的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11月21日10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数量 | 备注 |
1 | 门式起重机 | 实际起重不小于80t,设计为2*40t双向门机,按图定制 | 1台套 | 含平台小车,详见图纸及技术要求;电器元件采用知名品牌。 |
二、采购要求
1、本批货物为整体采购,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指导安装(厂家派人至买方施工现场指导安装)、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20天。(若不响应的,请自行注明最短交货期)。
3、交货地点: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如美镇水电一局RM项目部施工现场。
4、货物品质和质保期:
4.1、货物品质
4.1.1、卖方需提供合格证及产品相关的检测报告。
4.1.2、卖家需保证所提供设备能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安全验收。
4.1.3、为保证货物品质,卖方提供的设备生产厂家需具有A级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提供许可证证明),并最少提供一份水电站门机供货业绩(提供合同业绩证明)。
4.1.4、使用材料标准为国标。
4.1.5、本次标的物属于特种设备,将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备案流程向政府市场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要求卖方提供的厂家资质、设备出厂资料、龙门吊附属件(钢丝绳、起重组件)等资质文件和合格检测文件齐全,符合政府市场监督部门备案要求。
4.2、质保期
4.2.1、货到如美镇水电一局RM项目部工地交货安装完成各方验收无误运行使用后12个月。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卖方严格按照生产厂家规定的三包服务有关规定执行。
4.2.2、质保期内卖方免费更换一切在正常情况下损坏的零配件;由于买方人为原因造成的零部件损坏,卖方有义务对损坏零、部件作有偿的维修、更换。
4.2.3、质保期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设备发生故障,卖方在接到买方第一次通知后半小时内给予答复,2小时内视频指导现场解决问题,如未能解决问题,3天内需到达现场协助买方解决问题。
4.2.4、质保期内所有设备材料质保责任由卖方负责,如因卖方原因需其他第三方供应设备材料,其他第三方的的质保责任均由卖方承担。
4.2.5、门式起重机生产运行期间,如发现由于卖方原因,产品实际性能参数达不到设计要求,需要对门式起重机进行局部返工处理或重新调试,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卖方承担。
5、付款方式(如有其他付款方式请注明):
到货验收款:货到如美镇水电一局RM项目部指定施工现场安装完成验收合格使用无误后,买方以传真形式(或电子邮件)向卖方提供发票开具通知书,卖方收到买方提供的发票开具通知书后,严格按通知书内容在7天内开出到货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卖方还要按合同要求提供所有验收所需出厂资料及质量证明相关文件,买方确认无误后,90天内付到货金额95%的货款。
质保金:到货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货到如美镇水电一局RM项目部工地交货安装完成各方验收无误运行使用后12个月,在质保期满后,经使用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
6、服务承诺:出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中使用规定的,且原因是由于卖方生产安装原因所致,造成用户不能使用的情况,卖方在收到产品无法使用的通知后,必须在买方规定时间内准备与之相匹配的产品进行更换,若因此影响买方的施工生产,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本承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直至合同终止持续生效(但不包括因使用不当、不可抗拒力的影响或正常损耗所造成的不合格部件)。
7、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8、其它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注明生产厂家及各种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需在报价文件中明确是否响应各项采购要求。
9、本次采购需缴纳投标保证金,通过平台线上支付,供应商报名审核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响应保证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若未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将按照废标处理。
三、报价文件
1、报价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备注 |
1 | 门式起重机 | 实际起重不小于80t,设计为2*40t双向门机,按图定制 | 台套 | 1 | | | |
总价 : | | | | | 税率: |
1-1、分项报价明细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1 | *** | *** | * | | |
2 | *** | *** | * | | |
3 | *** | *** | * | | |
4 | *** | *** | * | | |
5 | *** | *** | * | | |
6 | *** | *** | * | | |
7 | *** | *** | * | | |
8 | *** | *** | * | | |
9 | *** | *** | * | | |
10 | *** | *** | * | | |
11 | *** | *** | * | | |
12 | *** | *** | * | | |
13 | *** | *** | * | | |
合计总价: (元) 税率: (%) |
1、本批货物为整体采购,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指导安装(厂家派人至买方施工现场指导安装)、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20天。(若不响应的,请自行注明最短交货期)。
3、交货地点: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如美镇水电一局RM项目部施工现场。
4、货物品质和质保期:
4.1、货物品质
4.1.1、卖方需提供合格证及产品相关的检测报告。
4.1.2、卖家需保证所提供设备能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安全验收。
4.1.3、为保证货物品质,卖方提供的设备生产厂家需具有A级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提供许可证证明),并最少提供一份水电站门机供货业绩(提供合同业绩证明)。
4.1.4、使用材料标准为国标。
4.1.5、本次标的物属于特种设备,将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备案流程向政府市场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要求卖方提供的厂家资质、设备出厂资料、龙门吊附属件(钢丝绳、起重组件)等资质文件和合格检测文件齐全,符合政府市场监督部门备案要求。
4.2、质保期
4.2.1、货到如美镇水电一局RM项目部工地交货安装完成各方验收无误运行使用后12个月。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卖方严格按照生产厂家规定的三包服务有关规定执行。
4.2.2、质保期内卖方免费更换一切在正常情况下损坏的零配件;由于买方人为原因造成的零部件损坏,卖方有义务对损坏零、部件作有偿的维修、更换。
4.2.3、质保期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设备发生故障,卖方在接到买方第一次通知后半小时内给予答复,2小时内视频指导现场解决问题,如未能解决问题,3天内需到达现场协助买方解决问题。
4.2.4、质保期内所有设备材料质保责任由卖方负责,如因卖方原因需其他第三方供应设备材料,其他第三方的的质保责任均由卖方承担。
4.2.5、门式起重机生产运行期间,如发现由于卖方原因,产品实际性能参数达不到设计要求,需要对门式起重机进行局部返工处理或重新调试,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卖方承担。
5、付款方式(如有其他付款方式请注明):
到货验收款:货到如美镇水电一局RM项目部指定施工现场安装完成验收合格使用无误后,买方以传真形式(或电子邮件)向卖方提供发票开具通知书,卖方收到买方提供的发票开具通知书后,严格按通知书内容在7天内开出到货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卖方还要按合同要求提供所有验收所需出厂资料及质量证明相关文件,买方确认无误后,90天内付到货金额95%的货款。
质保金:到货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货到如美镇水电一局RM项目部工地交货安装完成各方验收无误运行使用后12个月,在质保期满后,经使用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
6、服务承诺:出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中使用规定的,且原因是由于卖方生产安装原因所致,造成用户不能使用的情况,卖方在收到产品无法使用的通知后,必须在买方规定时间内准备与之相匹配的产品进行更换,若因此影响买方的施工生产,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本承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直至合同终止持续生效(但不包括因使用不当、不可抗拒力的影响或正常损耗所造成的不合格部件)。
7、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8、其它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注明生产厂家及各种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需在报价文件中明确是否响应各项采购要求。
9、本次采购需缴纳投标保证金,通过平台线上支付,供应商报名审核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响应保证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若未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将按照废标处理。
四、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二公司
地 址:云南昆明市官渡区海伦城市广场G区7座
邮 编:650000
联 系 人:吴高盈
电 话:******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4日
招标范围及其他要求:
1、招标范围:
1.1、整套门式起重机。包括:工艺流程设计、平面及基础布置设计、设备选型设计,起重系统的制造、供货、现场指导安装及调试,对运维人员的培训指导,运行期的技术指导,后续生产期间,售后服务及易损件的提供。
1.2、主要设备及附属设备需详细报价。
1.3、不包含的项目:基础混凝土的施工,预埋件制作安装。
2、拟采购设备(门式起重机)具体要求
2.1门式起重机相关参数
2.1.1工作环境和供电电源条件
(1)工作环境
序号 | 名 称 | 单位 | |
1 | 环境温度 | 极端最高气温 | ℃ | 37.9 |
极端最低气温 | -24.6 |
最大日温差 | 29.6 |
历年平均温度 | 16.1 |
2 | 湿度 | 多年相对湿度平均值 | % | 59.1 |
3 | 海拔高度 | m | 2640~2661 |
4 | 区地震基本烈度(度) | 度 | Ⅷ |
5 |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g) | g | 0.43 |
(2)供电电源
供电电源:电压380V,额定频率50Hz
供电方式:安全滑触线,三相五线制
2.1.2起重机设计制造所执行的主要标准: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NB/T 10341.2 | 水电工程启闭机设计规范 第2部分:移动式启闭机设计规范 |
GB/T 14406 | 通用门式起重机 |
NB/T 35051 | 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 |
NB/T 35036 | 水电工程固定卷扬式启闭机通用技术条件 |
GB/T 3811 | 起重机设计规范 |
GB 50017 | 钢结构设计规范 |
DL/T 5358 | 水电水利工程金属结构设备防腐蚀技术规程 |
GB 6067.1 |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
JB/T 4315 | 起重机电控设备 |
GB 10051.1 | 起重吊钩机械性能、起重量、应力及材料 |
GB/T 34529 | 起重机和葫芦 钢丝绳、卷筒和滑轮的选择 |
GB/T 5905 | 起重机 试验规范和程序 |
JB/T 5000.8 |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8部分:锻件 |
JB/T 5000.9 |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9部分:切削加工 |
GB 8918 | 重要用途钢丝绳 |
GB/T 20118 | 一般用途钢丝绳 |
JB/T 9006 | 起重机卷筒 |
JB/T 10104 | YZ系列起重及冶金用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 |
JB/T 10105 | YZR系列起重及冶金用绕线转子三相异步电动机技术条件 |
GB/T 700 | 碳素结构钢 |
GB/T 3077 | 合金结构钢 |
GB/T 699 | 优质碳素结构钢 |
JB/T 5939 | 工程机械 铸钢件通用技术条件 |
GB/T 1591 |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
JB/T 6406 | 电力液压鼓式制动器 |
GB/T 4323 | 弹性套柱销联轴器 |
GB/T 5975 | 钢丝绳用压板 |
GB/T 27546 | 起重机械滑轮 |
JB/T 8110.1 | 起重机弹簧缓冲器 |
GB 1182 |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GPS) 几何公差形状、方向、位置和跳动公差标注 |
GB/T 3505 | 产品几何技术规范 表面结构 轮廓法 表面结构的术语、定义及参数 |
GB/T 8923.1 |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 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第1部分: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 |
GB 146.1 | 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 |
以上标准均执行最新版本。这些规范和标准提出了最基本要求,如果根据投标方的意见并经用户接受,使用优于或更为经济的设计或材料,并能使投标方设备良好地、连续地在本规范所规定的条件下运行时,则这些标准也可以由投标方超越。当标准、规范之间出现矛盾时,投标方应将矛盾情况提交用户,以便在开始生产前制定解决方案。具体工程可以根据需要删减或增加。
2.1.3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 主要设备/部件名称 | 单位 | 技术参数 |
| 小车 | | |
1 | 启闭载荷 | kN | 2×400 |
2 | 扬程(轨上扬程/总扬程) | m | 4.5/32 |
3 | 起升工作级别 | | M4 |
4 | 吊点间距 | m | 6 |
5 | 起升速度 | m/min | 0.2~2.0(重载) 0.2~4.0(空载)变频调速 |
6 | 行走载荷 | kN | 2×400 |
7 | 行走速度 | m/min | 1.0~10.0,变频调速 |
8 | 行走机构工作级别 | | M4 |
| 大车运行机构 | | |
9 | 行走载荷 | kN | 2×400 |
10 | 行走速度 | m/min | 2.0~20.0,变频调速 |
11 | 行走机构工作级别 | | M4 |
12 | 轨道型号 | | QU120 |
13 | 供电方式 | | 安全滑触线,三相五线制 |
2.2. 一般规定与要求
2.2.1 材料
2.2.1.1金属材料
(1)金属结构制造所用的金属材料(包括黑色金属材料和有色金属材料)必须是新的、优质的、无损伤和无缺陷的,并适合相应的设备、部件的用途。且具有出厂质量证书,其机械性能和化学成分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
(2)所有金属板材、型钢都应在购买后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材料锈蚀。
(3)主要构件材料应不低于GB/T 700中的Q235C钢以上或GB/T 1591中的Q355C钢。
2.2.1.2焊接材料
(1)焊条型号或焊丝代号及其焊剂必须符合设计图纸的规定。当设计图纸没有规定时,应选用与母材强度相适应的焊接材料;
(2)焊条应符合GB/T 5117、GB/T 5118、GB/T 984或GB/T 983的有关规定。
(3)碳素钢埋弧焊用焊剂应符合GB/T 5293的有关规定。
(4)焊接材料都必须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5)焊条的贮存与保管遵照JB/T 3223的规定执行。
2.2.1.3材料试验
(1)用于设备或部件上的所有材料均应经过试验,试验应遵守有关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方法。
(2)试验完成后,应向建设单位提供合格的材料化验、试验报告。
2.2.1.4许用应力
设计中应采用合理可靠的安全系数,特别是承受交变应力、冲击、脉动和振动的零部件更应可靠。设备设计时,应考虑在所有预期的运行工况下,都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及寿命期内的疲劳强度。
2.2.2 焊接
2.2.2.1 焊接要求
(1)焊接材料应符合产品设计图纸规定,当图纸没有规定时应选用与母材强度相适应的焊接材料,焊接材料的机械性能和化学成份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并应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方可使用。
(2)对于需要消除内应力的机械加工件,应在消除应力后再进行精加工。在制造厂焊接的主要零件,不允许采用局部消除内应力的方法。
(3)焊接件接缝坡口应设计合理,坡口表面应平整,无缺陷、油污及其它杂物,焊接坡口的形式和尺寸应符合GB/T 985的规定。
(4)焊接方法、工艺及焊工应符合国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持有有效合格证的焊工才能参加相应焊位一、二类焊缝的焊接;只有平、立、横、仰四个位置考试都合格的焊工才能进行任何位置的焊接。
(5)设备在工地焊接时,设备方应按额定金属填充料供应足够的焊条或焊丝,所供材料应与工厂加工图纸一致,并能适应现场焊接条件。
2.2.2.2焊缝检测
(1)重要焊缝应进行外部质量检查,对接焊缝其质量应符合JB/ZQ4000.3中BS级的规定,角焊缝应符合BK级的规定。
(2)机架主梁、平衡梁、吊具的主要焊缝和高应力部件或关键部件,以及车轮轴、滑轮轴、卷筒、齿轮、齿轮轴等主要受力零部件,除做机械性能检查外,均应做无损检测,无损检测应按国家标准有关规定进行。
(3)卖方应提供详细、完整的无损检测报告和无损检测合格证。其检测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无损探伤人员资格证书。
2.2.3螺栓连接
(1)所有螺栓连接用紧固件的机械性能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并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方可使用。
(2)螺栓的规格、材料、制孔和连接应符合图纸和国家标准有关规定。
(3)采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符合GB/T 3632的规定。采用标准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符合GB/T 1228至GB/T 1231的规定。
(4)紧固连接螺栓供货应比设计图纸规定的数量多5%,以备安装损耗及丢失补充之用。预组装时所用的紧固件不能在永久设备上使用。
2.2.4 铸钢件
(1)铸钢件应按设计图纸和JB/T 5000.6的规定铸造,同炉批号取一组进行试验。
(2)铸钢件的质量及化学成份、机械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热处理及硬度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
(3)所有铸件缺陷的补焊,均应按照相关规范执行。
(4)卖方对大型铸件如需外协时,合同的技术条件需由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并由外协厂粗加工经探伤满足设备最终质量要求检验合格后交货。
2.2.5 锻件
(1)锻件的锻造应符合设计图纸和JB/T 5000.8及Q/ZB 71的规定。
(2)锻件的质量检查按设计图纸和JB/T 5000.8的规定进行,锻件探伤、热处理及硬度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
(3)吊轴、轮轴等有规范不允许的缺陷时必须更换,不得焊补。
(4)卖方对锻件如需外协时,其合同的技术条件需由监理人审查批准,并由外协厂粗加工经探伤合格后交货。
2.3 门机专项技术要求
2.3.1装设地点与用途
容量为 2×400 kN双向门机共 1 台,安装在尾水洞检修闸室的 2665.00m 高程上。与尾水洞检修闸门2×3200kN双向台车共轨,主要用于操作尾水洞检修闸门安装,同时也可安装在导流洞封堵闸室,用于导流洞封堵门的安装。
2.3.2 设备的组成
门机由门架结构、主起升机构、大车运行机构、小车运行机构等组成。其中:
(1)主起升机构的组成
主起升机构由电动机、制动器、减速器、联轴器、卷筒装置、滑轮装置、电气控制设备等组成。
(2)大车运行机构的组成
大车运行机构由电动机、三合一减速器、台车架和车轮组、电力拖动和控制设备等组成。
(3)小车运行机构的组成
小车运行机构由电动机、三合一减速器、台车架和车轮组、电力拖动和控制设备等组成。
2.3.3 机构及零部件技术要求
2.3.3.1起升机构
小车为双吊点,采用两套卷扬机构,每套采用一套驱动装置,高速轴同步。驱动装置的布置应紧凑、维护方便,确保安全可靠。
当电机出现故障时,该电机的制动器应能安全抱闸。在减速器与电机连接的每个高速轴各设置1套轮式制动器为工作制动器,任何情况下不得出现“溜钩”现象。制动引起的物品升降平均加(减)速度不大于0.1m/s2。起吊物在下降制动时的制动距离(控制器在下降速度最低档稳定运行,拉回零位后,从制动器断电至重物停止时的下滑距离)应不大于1min内稳定起升距离的1/100。
2.3.3.2小车架
选择梁体截面时,要确保其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整体稳定性,减轻小车架自重。小车架主要材料不低于Q355C钢。小车架应采用整体运输型式,不允许分段。小车架盖板、腹板的对接焊缝和组合焊缝必须进行100%的无损探伤并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所有铰接孔应采用整体划线、整体镗孔。
2.3.3.3大、小车运行机构
大、小车运行机构驱动装置的布置应紧凑,安装维护方便,确保安全可靠。各车轮受力应均衡,多车轮运行平稳,不得出现部分车轮超载,部分车轮不受力的不均衡现象、车轮行走不得出现啃轨现象,在结构上应有防止啃轨的具体措施。车轮装置等部件的安装、拆卸、维护应简单方便。减速器低速轴与车轮驱动轴之间的连接方式安全可靠。
大、小车运行机构的“三合一”驱动装置应采用成熟产品。
2.3.3.4主要零部件
2.3.3.4.1吊轴及吊板
吊轴及吊板设计应符合NB/T 10341.2第7.5.1条规定。
2.3.3.4.2钢丝绳及其紧固件
(1)钢丝绳选择应符合NB/T 10341.2第7.5.2条规定。
(2)钢丝绳应符合NB/T 35051的相关规定。
(3)钢丝绳应采用金属绳芯、AB级镀锌的钢丝绳。钢丝绳禁止接长使用,且禁止火焰切割。
(4)钢丝绳存放、运输时应卷成盘形,表面涂上防锈油,两端扎紧并带有标签,注明货号和规格。无出厂质量合格证的钢丝绳不允许使用。
(5)钢丝绳套环、压板、绳夹和接头应分别符合GB/T 5974.1、GB/T 5974.2、GB/T 5975、GB/T 5976、GB/T 5973的规定。
(6)钢丝绳设计安全系数≥5。
(7)所有工作的钢丝绳均应采用镀锌钢丝绳,用于双吊点的钢丝绳应按40%的破断荷载进行预拉,并由同一根钢丝绳经过预张拉后截取而成,以消除由于钢丝绳伸缩造成的两吊点在铅直方向上高度不一致。
2.3.3.4.3滑轮
(1)执行标准GB/T27546-2011《起重机械 滑轮》,滑轮型式为轧制滑轮,滑轮材料的力学性能不低于Q355C。
(2)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不应小于20。
(3)平衡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不应小于16。
(4)钢丝绳绕进绕出滑轮槽的允许偏角不应大于5度。滑轮槽应光洁平滑,不得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装置。
2.3.3.4.4卷筒
(1)卷筒采用钢板卷制焊接,短轴结构型式。钢板材料的力学性能不低于Q355C,并出具相关理化性能检测报告。
(2)卷筒使用数控车床加工卷筒外圆和绳槽。钢丝绳在卷筒上采用压板固定方式,压板数量不少于3块,且具有防松或自紧的性能。卷筒端部应有凸缘。
(3)卷筒与减速器低速轴之间采用卷筒联轴器(WZL型)直接相连。
(4)绳槽表面粗糙度不应低于Ra6.3μm。
(5)采用折线绳槽卷筒,三层缠绕,层间返回角≤1.5,通过卷筒联轴器、减速器与电机相连。
(6)当吊钩处于工作位置最低点时,卷筒上缠绕的钢丝绳,除固定绳尾的圈数外,不得少于3圈。
2.3.3.4.5联轴器
(1)齿式联轴器应符合JB/ZQ 4382的规定。弹性联轴器应符合GB/T4323或GB/T5272的规定。
(2)连接主动轴的齿式联轴器和弹性联轴器,装配后两个半联轴器相对端面圆跳动和径向圆跳动不低于GB/T 1182中的10级。
(3)齿式联轴器加工后的缺陷处理应符合NB/T 35051第9.1.5条的规定。
(4)联轴器上任何部位出现裂纹均应报废。
(5)工作制动器所用带盘联轴器由制动器厂家配套提供。
2.3.3.4.6制动器
(1)启闭机起升机构中,每一套独立的驱动装置高速轴端至少应安装一个轮式工作制动器。单吊点卷扬机工作制动器制动安全系数不小于1.75(双吊点1.25)。
(2)制动器支架采用钢板焊接结构,附加手动松闸机构、上闸闭合和松闸释放限位开关及相应的信号显示、制动衬垫磨损自动补偿装置及磨损极限开关。
2.3.3.4.7制动轮
(1)钢质制动轮的材料应不低于GB/T 699中规定的45钢或GB/T 11352中的ZG200-400~ZG340-640钢,表面热处理硬度应为45~55HRC,深2mm处的硬度不低于40HRC。
(2)安装后,制动轮的径向圆跳动应符合NB/T 35051第9.1.6的要求。
(3)制动轮的制造应符合NB/T 35036中第3.8.1~第3.8.3条的规定。
(4)制动轮加工后的缺陷处理应符合NB/T 35051第9.1.6中的相关规定。
2.3.3.4.8减速器
(1)减速器应使各级传动的承载能力(指齿面接触强度)大致相等,减速器齿轮的支承轴,需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保证轮齿正确啮合。
(2)所有齿轮均应为油浴闭式齿轮。减速器采用封闭式油浴润滑减速器。
(3)起升机构减速器的轴承应采用优质名牌产品,起升机构减速器服务系数不低于1.12,运行机构按电机功率考虑服务系数不低于1.5。
(5)齿轮的精度等级应不低于7-6-6级。
(6)齿轮、齿轮轴采用锻件,不准采用铸造齿轮。齿轮轴材料不低于42CrMo锻件,齿轮材料不低于35CrMo钢,调质硬度应符合相关规定。
(7)齿部不得有影响使用性能的锻造缺陷,也不得焊补。齿部要进行探伤,不允许有裂纹、夹渣、白点等缺陷。
(8)齿轮的接触斑点沿齿高方向不得小于40%,沿齿长方向不得小于80%。允许在满载下测量。
(9)减速器的密封件应采用优质元件,装配好的减速器应保证转动灵活,无渗漏现象。
(10)减速器若设计安装在桥架悬空底部,应考虑设置接油装置。
(11)减速器以不低于工作转速无负荷转动时,距减速器前后左右1m处测量的噪声,不得大于85dB(A)。
(12)输出轴采用优质密封件和机械密封相结合,分箱面保证无渗漏油现象。
2.3.3.4.9电动机
(1)电动机选用知名品牌,应能满足速度、加速度、起动、过载能力、噪音和调速的要求,也应能适应电网和使用环境的要求。
(2)应对电动机的起动能力、过载能力,温升等进行校验,起升行走电机额定功率及数量不得低于订货图要求。
(3)桥机的运行机构和起升机构均应选择优质变频调速电动机。
(4)在额定电压下电动机的起动电流不大于额定电流的2倍;在90%额定电压下电动机应能正常起动、可靠地工作和进行各项试验。
(5)电动机绝缘等级为F级,防护等级IP55。并应满足低速运行时的散热要求。
(6)同一机构的电动机应保证出力均衡,防止电动机过载损坏。当采用恒功率调速运转时,在100Hz频率下工作时,电动机的输出转矩不应小于1/2额定转矩。
(7)电动机的选择应保证当机构的任一台电动机出现故障时,该电动机的制动器应安全抱闸。
(8)起升电动机采用变频调速电机,变频范围1:20,装有测速编码器和超速保护开关。
(9)“三合一”伞齿轮-斜齿轮式减速电机,绝缘等级F级,防护等级IP55,带制动器及手动释放装置,制动器单独接线。采用交流变频电机,变频范围1:10。
2.3.3.4.10保护装置
(1)起升机构装设工作可靠、调整方便、传感器为优质元件的压力式荷载限制器(电子称)。
(2)当吊具上的荷载达到额定值的90%时,应给出预警信号,并至少提供两对电气独立的预报警接点;到达额定值110%时,应切断起升机构电源,并至少提供两对电气独立的报警接点;当吊具欠载时,应给出欠载预警信号并停机,并至少提供两对电气独立的预报警接点。
(3)起升机构应装设数码显示的仪表式高度指示器。行程检测装置应能设置上、下限位。当到达控制位置时,应能自动限制动作,并报警显示。
(4)走行机构应装设行程限位开关,当大、小车走行到极限位置时,应能自动切断电源,并报警显示。
(5)大、小车的运行机构应装设缓冲器。优先采用橡胶缓冲器,且应符合JB/T8110.2规定。
3、工期要求
生产、制造、运输(交货期)总体工期在20天。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响应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结束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响应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备注:1、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必须签字,且签字形式必须为手签或电子签字或名章;
2、响应供应商单位盖章必须为物理章或电子章,不得使用拓印。
报价设备技术参数、主要部件品牌/厂家及产地
1、请注明设备主要技术参数:(请按本文件格式填写)
序号 | 主要设备/部件名称 | 单位 | 技术参数 |
| 小车 | | |
1 | 启闭载荷 | kN | 2×400 |
2 | 扬程(轨上扬程/总扬程) | m | 4.5/32 |
3 | 起升工作级别 | | M4 |
4 | 吊点间距 | m | 6 |
5 | 起升速度 | m/min | 0.2~2.0(重载) 0.2~4.0(空载)变频调速 |
6 | 行走载荷 | kN | 2×400 |
7 | 行走速度 | m/min | 1.0~10.0,变频调速 |
8 | 行走机构工作级别 | | M4 |
| 大车运行机构 | | |
6 | 行走载荷 | kN | 2×400 |
7 | 行走速度 | m/min | 2.0~20.0,变频调速 |
8 | 行走机构工作级别 | | M4 |
9 | 轨道型号 | | QU120 |
2、请注明设备主要部件品牌/厂家及产地:(请按本文件格式填写)
序号 | 主要部件 | 品牌/厂家 | 生产地 |
1 | | | |
2 | | | |
3 | | | |
4 | | | |
5 | | | |
6 | | | |
7 | | | |
8 | | | |
3、随机免费赠送配件清单(若有)。(请按本文件格式填写)
序号 | 配件编码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
4 | | | | | | | |
5 | | | | | | | |
6 | | | | | | | |
7 | | | | | | | |
8 | | | | | | | |
4、免费赠送工具清单(若有)。(请按本文件格式填写)
序号 | 配件编码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
4 | | | | | | | |
5 | | | | | | | |
6 | | | | | | | |
7 | | | | | | | |
8 | | | | | | | |
附 件:
合 同
(XX采购合同)
(若中标,按照双方约定采购合同模板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