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委员会联合开展企业高校招聘服务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5楼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5GC62038
2.项目名称:******委员会联合开展企业高校招聘服务
3.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5万元人民币;
5.采购需求:为搭建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的对接平台,拟定2026年春秋季在东北地区知名高校组织招聘会活动,具体需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0日。
7.行业划分: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请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5年5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并提供2025年5月(含)以来******银行单据复印件、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文件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5楼。
方式:邮寄、现场、电邮均可。(1)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签字扫描件(下载地址:******/l/cpWDEnIKQDuz)、标书费电汇底单一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6************银行南京城中支行;账号:************526。
四、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辅楼三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0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辅楼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发布媒介:“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投标保证金:不需要。
3.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正本签字盖章PDF版本,随纸质文件一并密封提交)。
4.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在线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委员会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区
联系人: 陈菲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
项目联系人:李雯、王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凤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