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数据中心集群宣和片区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数据中心集群宣和片区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508-640502-04-01-980278(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预算资金、专项债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处理规模0.6万立方米/日再生水厂1座;新建100立方米污水收集池3座;铺设生活污水收集管道4.0千米、工业废水收集管道4.2千米、再生水回用管道4.3千米。
2.2建设地点:中卫市
2.3招标范围:(1)设计:本项目工程范围内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设计阶段及施工图审查的BIM工作、施工期间现场设计服务和后续服务、协助交(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并移交等。(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按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进行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采购,且包含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后续配合工作等内容。
2.4计划工期:450日历天(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2026年6月具备通水条件。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综合设计甲级资质,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以上人员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标段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由施工单位担任联合体单位牵头人。
3.6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02日18时00分至2025年12月10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在本项目发布媒介以公告形式发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
(1)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
(2)本项目依托电子交易系统依法开展招投标交易活动,******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0512-******、******。。
5.投标文件的递交(不见面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2月24日9时00分
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在开标时间进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活动。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万元整。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 采用 (采用/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有限公司(纪检办),联系电话:0951-******。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159号
联系人:周明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甲1号隆基商务大厦20楼2013室
联系人:钱彬
电 话:******
2025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