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澧水河城区段两岸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澄清答疑及补充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宜澄清及补充如下,请各投标人据此投标。
1、招标文件中荣誉奖项: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所承接的市政类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近 5 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25天内)获得过湖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优秀全过程工程咨询奖的计 4 分,最多计 1 项,最高计4 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监理方所承接的监理项目近2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730天内)每获得 1 项市政类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计 2 分,最多计 2 项,最高计 4 分;近 1 年(从招公告发布之日起算 365 天内)每获得 1 项市政类湖南省优质工程奖或芙蓉奖计 1 分,最多计 2 项,最高计 2 分。此项最高计 6 分。经查询满足以上要求的全国只有和天公司一家,要求取消优秀全过程工程咨询奖。
答复:全过程工程咨询获奖修改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所承接的市政类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近 5 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1825天内)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协会颁布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优秀全过程工程咨询奖的计4分,最多计1项,最高计4分。
2、招标文件P46页监理获奖: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监理方所承接的监理项目近 2 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730天内)每获得 1 项市政类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计 2 分,最多计 2 项,最高计 4 分;近 1 年(从招公告发布之日起算 365 天内)每获得 1 项市政类湖南省优质工程奖或芙蓉奖计 1 分,最多计 2 项,最高计 2 分。此项最高计 6 分。要求过高,该条款涉嫌严重违反八部委第16号令《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第六条相关规定。该条款涉嫌严重违反国务院第783号令《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九条相关规定。要求修改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监理方所承接的监理项目近 2 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730天内)每获得 1 项市政类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计 4 分,最多计 1 项,最高计 4 分;近 1 年(从招公告发布之日起算 365 天内)每获得 1 项市政类湖南省优质工程奖或芙蓉奖计 2 分,最多计 1 项,最高计 2 分。
答复: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3.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法〔2024〕110号文件规定“为保障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新旧资质平稳过渡,新旧资质过渡期延长至2025年1月31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06年发布,2010年修正,2015年修正,2017年修正,2019年修正)
故原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者专项资质(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道路工程、市政工程材料),且取得有效的涵盖本次招标范围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 认证)证书。
(2)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者专项资质(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道路工程、市政工程材料),且取得有效的涵盖本次招标范围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 认证)证书。注:上述要求满足条件之一的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修改为:
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含主体结构、见证取样)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者专项资质(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道路工程、市政工程材料),且取得有效的涵盖本次招标范围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 认证)证书。
(2)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含主体结构、见证取样)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者专项资质(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道路工程、市政工程材料),且取得有效的涵盖本次招标范围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 认证)证书。注:上述要求满足条件之一的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招标文件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的修改,其他内容不变,请投标人知悉。
招 标 人:桑植县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 备案表.jpg
附件: 补充通知扫描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