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2025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2025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GXQ******0792】),招标人为******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对2025年度食材供应进行采购,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食堂所需米、面、油、干杂、调料、蔬菜、水果、肉类等物资。】
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550万元(不含税)。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1.2 招标内容
******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对2025年度食堂食材供应进行采购,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食堂所需米、面、油、干杂、调料、蔬菜、水果、肉类等物资。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份额数为【1】个。
份额 | 综合排名 | 份额占比 |
份额1 | 第一名 | 70% |
份额2 | 第二名 | 30% |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最高投标折扣限价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2.1投标人资格条件如下:★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应具备自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同类项目或类似食材供应项目的相关业绩,有效业绩数量不低于1个或有效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招标人认为其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0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有限公司认定为总部级D级供应商、总部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总部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1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有限公司认定为省级D级供应商、省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省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2存在《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中规定的D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其他不合格供应商中的任一情形;
2.2.13供应商为私营企业、外资企业或中介机构的,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为采购人单位近三年内(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离职的领导人员(离职前三年内岗级曾为管理六岗及以上)的;
2.2.14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投标人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9日00时00分至2025年2月14日23时59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三苏路145号信和大厦三楼】。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招标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现场获取:
(1) 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网上获取:
(1) 按附件格式填写《投标人报名信息表》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 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 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4日10时00分】。
5.2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三苏路145号信和大厦三楼(会议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本项目不涉及。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通服采招门户(******/)】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
地 址:【眉山市东坡区三苏路145号信和大厦三楼】
邮 编:【620010】
联 系 人:【卫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银行:【 / 】
账 号:【 / 】
招标人:******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