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黄粮镇集镇改造项目(二期)结算审计服务磋商公告
发布机构:兴山县黄粮镇
生成日期:2025-08-28 15:10:16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索引号:******8\/2025-00038
有效期:长期公开
文号:
责任科室:
主题分类:审计
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HJ-ZB******
2.项目名称:兴山县黄粮镇集镇改造项目(二期)结算审计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按“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收费标准计算金额的90%计费
5.最高限价:按“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收费标准计算金额的90%计费
6.采购需求:完成兴山县黄粮镇集镇改造项目(二期)工程结算审核服务,并出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2个月内提供正式工程结算审计报告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供应商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单位为磋商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各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见),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9日至2025年09月04日止,(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1室)
方式:现场领取方式。
现场领取方式: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需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或******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采购文件并报名。
供应商未按规定登记领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售价:0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30分钟前开始接收响应文件);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有限公司(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202室)
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开启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须单独提供一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签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出席磋商会。否则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人民政府
地址:兴山县黄粮镇黄粮坪村6组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丹丹
电话:******